电加热器为什么要压力容器证
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、危险性较大的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和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。
电加热蒸汽发生器30升以下,压力0.7Mpa以下,温度170度以下,不需要报装压力容器。只有同时符合一下这三种情况的设备才需要报装压力容器。
1、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.1MPa;
2、内胆水容积与设备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.5MPa·L;
3、盛装介质为气体、液化气体、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。
工作压力是指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,其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(表压);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,以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为准(不考虑制造公差),一般应当扣除永久连接在压力容器内部的内件体积。
容器内介质为液体,且其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时,如果气相空间的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.5MPa?L时,也需要报装压力容器。
综上所述,满足以上三点的设备即为压力容器,使用需要报装压力容器,而电加热蒸汽发生器30升以下,压力0.7Mpa以下,温度170度以下,不满足条件,因此没有报装压力容器的需要。
当蒸汽发生器的额定蒸发量、额定蒸汽压力、额定蒸汽温度、容积等参数满足以上数据,可以认定该批蒸汽发生器属于特种设备,就需要压力容器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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